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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店店长虚构优惠活动 诈骗老客户款项五十万元
发布日期: 2022-03-03 09:44:17 来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买三送一”、“充一千返五百”……为了保持客流量,掌握客户长期消费,各商家经常会开展各种优惠活动。比如在母婴店买奶粉经常会遇到买赠、充值送礼的情况,对于有需要的顾客来说,也应该是一件顺势而为的事情。然而这样一个看似寻常的事情,却被犯罪分子利用,抓住的顾客这个心理进行诈骗。近日,海门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被告人冯某在担任海门区某母婴店店长期间,因为自己的工资不够消费,就想瞒着老板让顾客直接把钱转至其微信账户。之后顾客到店里消费,冯某虚构实际根本不存在的充值优惠活动,并向顾客推荐,并让顾客一次性充值消费,但冯某之后交给老板的钱只是顾客当下实际消费的金额,剩余金额均被冯某揣进了自己的口袋。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老板并没有察觉异常。后来开始出现部分顾客催促冯某兑现承诺的赠品或者优惠时,由于顾客之前的充值金额都被冯某购买各种奢侈品消费花得差不多了,资金跟不上,就继续向其他顾客编造了充值定期返还并给顾客送奶粉或者价值高的赠品、消费券等活动。2021年9月底,在其中一名被害人的报案下,该案告破。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内,冯某共诈骗50余万元,被害人人数达70余人。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冯某利用自己母婴店店长的身份,虚构优惠活动,诱导消费者充值,充值钱款直接进入冯某的账户。冯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罪条件。

在此提醒各位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各种促销活动,要核实真实性后再决定。另外,也提醒广大店主,要定期排查店内的各项事项,以免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另外,据了解,冯某诈骗所得基本都是用来购买新款电子产品、奢侈品及其它各种挥霍。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太多,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金钱观,不应一味追求、沉溺奢靡享乐的生活。而是要用勤奋去创造幸福、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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