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微企网
利民好政策: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非绝对共享
发布日期: 2021-08-18 15:06:33 来源: 羊城晚报

8月16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同时,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8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份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享”范围和探索方向,北京市的通知是对这一意见的贯彻落实。由于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是指导属性,且北京市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较早,因而,北京市对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调整仍具有积极的示范引领意义。

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照通俗理解,个人账户虽然也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但却具有很明显的权益独享属性。而在一个家庭范围内,尤其是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具有很强的利益一致性,是利益共同体,把医保个人账户“共享”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符合家庭或近亲属利益共享的情理,也符合很多家庭的现实需求。在一个家庭内部,因为医保参保种类、时间以及缴费基数等因素的不同,各个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能有很大的差别,甚至有的家庭成员已经没有了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不允许个人账户“家庭共享”,那么,就会造成一个家庭内部有人生病无余额或无足够的余额可用,但同时有的人个人账户又有大量余额“闲置”的现象。“家庭共享”是矫正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当个人账户无余额或余额少的家庭成员需要买药、买医疗器械或到医院看病治疗时,共享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或余额较多),就能起到一个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内部再分配、再平衡的作用,充分释放医保个人账户的互助共济功能,减轻家庭的负担。

之前,虽然禁止医保个人账户给他人使用,但家庭成员共用个人账户买药、买医疗器械现象非常普遍,被有关部门发现、查处的只是个别案例。而调整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后,个人账户“家庭共享”还可以拓展到看病环节,甚至在未来还有很大可能拓展到相关保险的缴费环节,这是一种契合实际的功能解锁,给家庭的医保集体权益增量,给民众吃下了定心丸。

当然,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是有条件、有范围、有禁区的,只是相对共享,而非绝对共享。对此,医保部门应做好宣传解释,让民众心中有数,看清底线,规范有序地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是一项利民的好政策,各地民众都在期待这项政策落地,希望北京市探索出更多有益经验,其他地方也尽快制定细则,把好政策转化成为民众的福祉。(□李英锋)

资讯播报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