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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7-07 14:38:09 来源: 羊城晚报

6日,佛山市司法局就《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也是该条例今年以来第二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送审稿)》再次确认,要将广佛协同确认为条例的基本原则。

该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17日在佛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截至2021年6月16日,共收到反馈意见60条。目前,立法工作小组和项目组经过反复讨论、研究,逐一给出了采纳意见,结合采纳意见反复修改,并经佛山市司法局法制机构审查和局党组会议决定,形成了《条例(送审稿)》。

本次形成的《条例(送审稿)》回应了多方面社会关切。在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问题上,《条例》第三条将广佛协同确立为基本原则,第六条明晰广佛协同的具体内涵,这将有利于从整体制度设计上确保广佛城市轨道交通的一体化。《条例(送审稿)》对广佛在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合作机制凝练并上升到立法层面予以明确,如,广佛两市规划协调机制、广佛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机制、协同巡线机制、票务管理协调衔接机制、乘客守则协同制定机制、广佛运营互通协调机制、广佛应急协同机制等;不适合立法规定的,或者不宜单方立法确定,需要双方共同立法确定的,暂不纳入《条例》中,待协商后再斟酌是否纳入。如《广佛两市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行动细则》中的推动两地对项目建设审批、监管的互认机制,投融资机制,项目运营资金(亏损资金)分摊机制等。

本次征求意见的《条例(送审稿)》内容尽量依然与广州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趋同,只要不与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实践需要冲突的条款,都加以移植,从而有利于《条例》在广佛一体化城市轨道交通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作者: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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